避免“小过重罚” 法治“底色”是为民(一线行走)
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但罚款金额却与违法情节不相称的现象在全国范围内有一定普遍性 。对罚款制度的调整绝不是降低食品安全处罚标准 ,小微企业。获利与罚款相差悬殊,即使合法 ,从朴素的情理出发也感觉“太重了” 。此次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将部分条款中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以下的罚款 ,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近年来,直面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备受争议的“小过重罚”难题 。货值约20元的芹菜,而是试图更准确地拿捏“过”与“罚”的分寸。比如,社会危害性有限,对不足一万元的处以5万元起步的定额罚款,是前者罚款的两倍多。也不是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姑息与纵容,比如货值20元的违法行为按一定倍数计算罚款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 ,
对“小过重罚”问题,以“货值金额一万元”为界,为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 。共同守护好“舌尖上的安全”
市场监管总局10月10日发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(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)》对罚款制度进行了调整,让执法温度与力度并存,这类违法情节轻、
法治的“底色”是为民。实现了惩戒与教育相结合 。2022年 ,
“榆林毒芹菜案”就是一个典型案例。后者按10倍计算罚款为10.1万元,司法、处以6.6万元罚款。并保留吊销许可证、对这些小微经营主体没有主观故意、一辆小餐车。对超过一万元的处以货值金额一定倍数的罚款 。货值20元和9900元的违法行为情节和危害悬殊 ,避免起罚点过高导致“小过重罚” 。陕西榆林某蔬菜粮油店因购进7斤 、一个小超市 、处罚更加适度合理 ,
(作者为本报记者 林丽鹂)
对性质恶劣的严重违法行为,社会危害性较低、公众对此普遍觉得“不对劲儿”,凝聚社会各界共识,市场监管总局发布“首违不罚清单”和“轻微免罚清单” ,“小过重罚”的涉案主体多为小摊小贩、
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?现行食品安全法在2015年修订时将罚款起点由原来的2000元提高至5万元,确保食品安全才是初心 。执法部门高度重视 。行政拘留等处罚措施;对轻微违法行为 ,
从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,由定额罚调整为倍数罚,
